榕建医疗分工协作新模式 对口支援乡镇社区医院
2011-12-30 07:10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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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口支援有3种形式 在分工协作上,大医院具体如何支援基层医疗机构?对此,《意见》确定了对口领办、专项合作和对口帮扶3种形式。 不论采取哪种对口支援形式,作为属地政府,要负责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工作场所、配置诊疗设备、保障人员经费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其中,福州各县区政府要按照服务人口数量,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面积不少于1400~2000平方米、为乡镇卫生院提供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安排必要的装修经费;新成立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备配置标准不低于10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由县区财政按照绩效工资标准及时核拨。 在对口领办的协作关系中,作为领办医院,则要选派熟悉业务、善于管理的骨干人员到基层任主任(院长),代表领办医院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日常事务,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独立核算,不与领办医院合并管理;同时,选派业务水平高、专业对口的卫技人员到基层开展工作,原则上医生应具有主治或以上职称,医生数量应满足基层各科室均能正常开诊的需求;此外,领办医院还要培训基层卫技人员,开展社区健康教育等活动。 如果两者选择专项合作,福州各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专业卫生机构可发挥专业特长,通过议定具体合作项目,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例如,人民医院提供中医特色合作,口腔医院提供牙病防治合作,眼科医院提供眼病防治合作,妇幼保健院提供妇幼保健合作,精神病防治院提供精神病防治合作,肿瘤医院提供肿瘤防治合作,综合医院提供老年病、高血压、中风防治等合作项目。 在合作规模上没有特殊限定,可以一家医院与一家或多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也可以多家医院联合与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合作。 在对口帮扶的协作关系中,按要求,帮扶医院要选派医生驻点,满足社区居民诊疗需求,派出医生数量不低于2人,原则上应具有主治或以上职称,时间一般为一年。此外,帮扶医院还要帮助指导基层业务,培训基层卫技人员,每年至少帮助受援单位开展一项适宜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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