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利依海上演商标大战 福州老字号商标保卫战
2013-11-23 10:32:28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唐丽萍 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
时间回到2003年。 陈彪的前妻宋剑英当年以个人名义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申请在第43类“饭店”等服务上注册“同利及图”商标,并于2006年注册公告通过。 2009年,福州华夏商标事务所代理福州鼓楼区同利肉燕老铺,以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为由,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撤销宋剑英在第43类“饭店”等服务上注册的第3684415号“同利及图”商标。 国家商标局后来裁定第3684415号《商标注册证》作废,2013年5月宋剑英提起复审申请。日前记者在福州华夏商标事务所看到了刚刚寄达的国家商标局关于该商标撤销的复审答辩通知书,发文日期是2013年11月5日。 陈君凡认为宋剑英已无权使用第43类“同利及图”商标,陈彪却认为申诉仍在复审程序中,己方依然商标在握。 对此,曾代理金骏眉商标之争的福州众韬知识产权事务有限公司杨梅仙主任认为,从法律层面而言,由于案件仍处于复审程序中,撤销决定尚未最后生效,商标仍然有效。 同利:十年申诉恶意抢注 陈君凡没有想到自己有朝一日竟然会卷入一场商标之争,按照其商标代理单位福州华夏商标事务所的说法,陈君凡的同利肉燕老铺是全福州甚至是全国第一家注册商标的肉燕企业。 陈君凡告诉记者,上世纪90年代初,受媒体报道影响自己就萌生了注册商标的念头,“1993年就开始申请,但是全国只有福州有肉燕,北方都不了解,不知道该挂到哪个类别里面,商标局来了三个处长下来调研。” 在给调查人员展示了一整套福州肉燕独特的制作工艺后,1997年,陈君凡在29类、30类、35类分别成功注册了同利的图文商标。“从同利开始,是特别给福州肉燕设了一个类,后面肉燕企业申请商标都是按照这个类别。”福州华夏商标事务所副所长程琦介绍。 但是偏偏没有在第43类申请注册相关商标,从1993年开始,在此后十年的时间里,陈君凡曾经有过无数次的机会。“当时只想着把传统业务做好,也没有去想将来跨行开饭店、发展餐饮业,也是忽略了。”陈君凡说,最主要的原因是当时的注册费用对他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负担。 上世纪90年代的肉燕生意利润微薄,注册一个商标的价格,包括代理费用在内,价格在2000元上下。“当时中英文一共注册了4个,8000多元,当时一个人工资才多少钱?多加2000元多艰难啊。不像现在有条件,为了保险起见,相关类别都注册。如果是现在2万元我也要注册啊。”陈君凡说。 陈君凡认为,“同利”承载了老字号百年声誉,对方纯属恶意抢注,同利肉燕老铺拥有省著名商标和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希望得到政府部门对老字号的相关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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