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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识剧毒河豚肝捡到当好菜 吃后夫妇双双中毒身亡

2013-12-01 07:36  陈锟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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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12月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锟 实习生 吴凌静) 前日,福州长乐市潭头文溪村的一对六旬夫妇,因午饭时误食捡回的河豚肝,于当晚7点双双中毒身亡。

外地妻子不认识河豚肝

据死者郑某的妹夫方某介绍,郑某一家住在长乐市潭头文溪村,膝下无子。家中比较贫穷,郑某手部有伤,还要下地种田,妻子则养猪赚钱。前天上午,郑某妻子照例到附近几家酒店收剩饭剩菜回来喂猪,她看到一家饭店外放着一袋“新鲜菜”,就顺手把它捡回家,并煮好摆上桌,和丈夫一起吃了。

吃过饭后没多久,下午1点多,郑某和妻子都感到身体麻痹。郑某赶紧打亲戚的电话,描述了自己和妻子的状况。下午3点多,方某等人赶到郑某家中时,二人尚有意识并能说清事情始末,之后就全身动弹不得,到当晚7点左右,郑某夫妻二人相继死亡。

方某说,郑某的妻子是从广东来的,可能没见过河豚肝。捡回来的时候看它白白的,以为是新鲜的菜,没料到这是带有剧毒的河豚肝。而郑某只看到煮好的河豚肝,没有认出来。

河豚有剧毒莫怀侥幸心理食用

长乐卫生监督所相关负责人介绍,国家明令河豚不得流入市场,禁止宾馆、饭店、酒店和集体食堂等餐饮单位将河豚及其制品作为菜肴经营,若擅自经营、销售河豚及其制品的,食药监管部门必将依法从严查处。

近年来,由于相关部门严抓河豚的售卖行为,长乐市面上很少有河豚流通。但仍有个别渔民舍不得扔掉海里打捞到的河豚,将其晒成干或煮了自己食用,而从海里捕捞的河豚一般有毒。

该负责人表示,河豚的内脏很毒,尤其是卵巢,市民切不可侥幸贪食河豚。市民如发现有商贩私自销售河豚,应及时向食药监管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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