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现场查处违法上路的教练车 本报讯(记者徐莹 通讯员仓交巡文/图)昨日,福州仓山交巡警大队在规范交通行为专项行动中发现,一些驾校教练无视法律规定,带领学员练习科目三时,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随后,民警依法查处了7辆不按指定线路行驶的教练车,并对教练进行了处罚。 昨日上午10时许,仓山交巡警大队民警在照屿路与照屿支路交叉口拦下三辆教练车检查时,发现三辆教练车正由学员驾驶进行科目三练习,其行为违反了学习驾驶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线路、时间进行的规定,民警依法对三车的教练员处以150元的罚款。 在民警问及三车教练员是否知道在此处练车违法时,其中一辆车的教练称:“我们也知道这样的规定,但因驾校场地有限,为了提高‘科目三’通过率,就私下带着学员上路练习,看到这里车辆行人不多,就带领学员在此练习了。” 随后,民警在此路段又陆续查处了4辆违法教练车。 据警方介绍,按照目前的教练车通行规定,二环路(含主辅路)以内所有道路每日6时30分至22时禁止教练车通行;北江滨大道(东起君竹路口,西至杨桥西路口)24小时禁止教练车通行。 驾驶员在道路上学习驾驶,也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行。在道路上学习机动车驾驶技能应当使用教练车,在教练员随车指导下进行,与教学无关的人员不得乘坐教练车。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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