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嫌住宿费太贵吵架 经查是卖淫嫖娼关系
2013-12-19 17:17 郑旭光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邓宇虹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本报讯(记者郑旭光 通讯员茶亭综)前晚9时许,福州茶亭派出所民警在八一七路附近巡逻时发现,附近一小巷子里有一对男女正在吵着什么,女子正抓着男子的手不让其离开。 当见到民警时,这一对男女立即安静下来,两人自称是夫妻在吵架,让民警先离开。民警见两人神色怪异,且在这么冷的天里该女子着装比较暴露,十分可疑,就问他们为何吵架,两人却不讲话了。 随后,两位民警将两人分开各自询问,两人都回答不上。民警肯定了两人绝不是夫妻,就将两人带回派出所。经查,二人原来在卖淫嫖娼。 据了解,已婚、独自来榕打工的男子黄某当晚见同住的工友妻儿来到福州,一时无聊就跑出来散步,遇见小巷口的刘某稍有姿色,就与其攀谈并前往刘某租住处。事后,刘某要求黄某支付150元“住宿费”,黄某嫌太贵不愿意支付并离开,刘某赶紧追出来,两人才纠缠在一起。 目前,两人均已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
相关阅读:
- [ 12-19]嫖娼男嫌“住宿费”太贵径直走人 与女子起争执
- [ 12-12]北京会议费用明年起分类管 一类会议550元/人/天
- [ 12-12]北京会议费标准最高涨250 伙食费不能超过150元
- [ 11-14]浙江乐清内网晒“三公“ 专家给赞盼向社会公示
- [ 10-16]专家建议将会议费管理纳入预算法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