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港力争3年内与江西、湖南等地陆地港对接
2014-01-11 09:05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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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许才芳)日前,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拓展福州港口经济腹地推进陆地港发展意见的通知》,福州将力争在2-3年内,在省内和江西、湖南等地各形成2-3个布局合理、定位明确、通关便捷、服务高效,与福州港口对接紧密的陆地港。 《通知》称,福州市财政设立福州港口腹地陆地港专项投资基金,鼓励大型企业在省内、省外投资建设为福州港提供对接服务的陆地港,市财政按照陆地港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10%标准,给予企业投资的每个陆地港最多不超过500万元的补贴支持。 凡经过陆地港通关并从福州港进出的外贸集装箱,按重箱完成箱量,给予省内(福州市域以外)陆地港运营企业每标箱200元、省外陆地港运营企业每标箱300元补贴。 按福州市出台的促进集装箱海铁联运发展的补贴政策,陆地港至福州港往返的海铁联运集装箱,铁路运距在400公里内的每标箱补助250元,400公里以上至1000公里以内的每标箱补助400元,1000公里以上的每标箱补助6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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