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强对流天气致“飞来横祸” 该找谁索赔?
2014-03-31 07:01 练仁福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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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3月31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练仁福) 高空坠物、行道树断了把车给砸了,广告牌、铁皮屋顶随风卷起把民宅给砸了……刚刚过去的这个周末,一场强对流天气让福州几多凌乱。多位读者昨日致电本报新闻热线968111咨询,遇到“飞来横祸”该如何进行索赔。 何先生说,他的轿车停在小区楼下的空地上,周六一阵大风,把30多米开外一店铺的广告牌掀起,其中一大块落到了自己的车上,挡风玻璃全裂了,门也被撞凹了。方先生的车子则被空中掉下来的一个花盆砸凹了车顶,“花盆根本不知道是谁的,找谁赔钱去?”闽侯的董先生更是有苦难言,周六下午的强旋风将邻居家的铁皮屋顶掀起,砸了自己的屋子,“邻居说这是天灾,不关他的事。我的房子又没有保险,难道只能自认倒霉?” 类似的情况还有不少,面对这种“飞来横祸”到底该找谁索赔? 记者了解到,如果是因高空物体坠落造成车子事故,属于车损险的范畴。福州一保险公司工作人员说,如果车主买了车损险,可通过保险公司寻找责任方进行理赔。如找不到责任方,按规定,在“未见第三方”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应对车辆进行理赔,不过会有约30%的免赔率,实际赔偿金额可能只占损失的70%。如果砸中的仅是车玻璃,需车主购买了车辆玻璃损坏险方能理赔。 如果能找到肇事物品的所有者或管理者,双方可以协商,受害人也可到法院起诉维权,索赔也就容易些。但在实践中,往往很难确定侵权责任人。对此,福建知信衡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伟说,根据相关规定,对于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外,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也应给予补偿。“如车被落物砸了,找不到责任人,受害人可以将这一栋楼的业主、小区物业等一并起诉,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林伟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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