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汽车租赁实行准入制 1个月仅有2家企业申请
2014-04-30 09:05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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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管处: 要淘汰一批小微租车公司 就目前市场情况,记者采访了市道路运输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10辆自有车辆是硬性标准,这个门槛的初衷也是为了将以挂靠车辆为主、不具备实力和条件运营的小微租车公司逐步淘汰,从而规范汽车租赁市场。“规范经营的公司,尤其是连锁的、有品牌的企业,将进一步巩固市场地位,消费者也可享受到更加规范和标准的租车服务”。 此外,针对企业担心的车辆使用年限问题,该负责人也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企业的自有车辆使用年限将会是15年。“企业理解的8年是出租车的使用年限。”该负责人说,各企业可以通过各区的运管所了解新规具体内容,“正在准备申请手续的企业也可先到运管所报备情况,工作人员将会为企业解疑答惑”。 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 新政缓冲期较短 “新规在方向上是有利于租赁行业发展的,但条件从无限制提高到拥有10辆自有车辆,这对很多企业造成冲击。”福州市汽车流通行业协会会长张进瑞表示,全市实行行政许可制给企业的缓冲期较短,目前还有许多企业不甚明了,“慢慢来可能会更利于全面规范”。 张进瑞说,目前市场上半数企业都只有3~4辆自有车辆,除非企业进行整合或加车,不然只有退出市场。“但目前租车行业存在许多问题,如经营主要靠老客户、有些租客偏好私家车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出现监管难题。”张进瑞说,不少企业现在还持观望态度,除了难迈过准入门槛外,租车行业长期无序发展存在的各种问题也是重要原因。 (福州日报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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