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金饰存银行保险箱竟不翼而飞 银行称只租不管

2014-05-02 07:14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5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朱丽萍) 放在银行保管箱里的黄金首饰不翼而飞?昨日,福州郑女士拨打本报热线968111反映,她存在一银行保管箱里的4件金饰不见了,但其他金条都还在。

郑女士说,2012年3月,她以每年300元的租金租用了一银行的一个保管箱,存放金项链、坠子、戒指,还有一包周生生的金饰。其间,她多次存取物品,但并未仔细检查用袋子装着的周生生金饰。

“朋友的小孩要结婚,我准备送一枚金戒指当见面礼。打开保管箱,却发现一整袋的金饰都不见了。”她说,袋子里有4件金饰,价值近7000元,但保险柜里其他东西都还在。她找来银行工作人员,但银行说“只提供安全场所,没有承担物品的保管责任”。

对此,该支行行长表示,警方已介入调查。郑女士说,她去保险柜存取东西只有四五次,但银行调取记录发现,郑女士存取东西一共11次。

“顾客要去保险柜存取东西,须凭身份证和指纹,如果指纹无法识别,还必须凭密码。”该行长说,进入保险柜区域,顾客还须凭银行的公钥和自己的钥匙才能打开保险箱。从调取的记录来看,银行程序符合规定,与顾客签订的《合同》也规定,“银行只提供保管的场所,没有承担保管责任”。

昨日,记者走访福州多家银行,发现银行多有提供保管箱业务,对出租的保管箱都是“只租不管”,对存入保管箱的物品均不清点、不登记。

记者了解到,广州、汕头等地方都出现过保管箱丢失物品的事件,但法院都裁决银行免责,原因是保管箱合同是租赁合同而非保管合同。

对银行为保护隐私对保管箱物品不登记不清点的做法,有法律界人士表示赞同,但也有法律界人士认为银行是在推脱责任。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郑珍清律师说,一旦保管箱被盗或被毁,用户也难以说清,往往会因无法举证而败诉。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