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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新规7月实施 今后飘窗都要算入产权面积

2014-07-24 08:12:59 周锡银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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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7月24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锡银 见习记者郑靓)

送飘窗、送阳台、送地下室、送挑高露台……赠送面积,相信很多购房者对此都不会陌生,送面积已然成为福州开发商普遍的营销手段,但此举也将成为历史。

近日,国家住建部发布新版《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新规自7月起正式开始实施。相较于旧规,新规变化较大,其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规定,比如,飘窗、阳台、双层挑高露台、地下室都要算入实打实的面积。

对此,福州房产专家表示,此举不仅能起到规范市场的作用,也能让产权更加明晰,更是保护了购房者的利益。

阳台至少算一半面积

新规实施后,阳台、飘窗、地下室等部分设计,也将有更细化的面积计算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明确要求,窗台与室内楼地面高差在0.45米以下且结构净高在2.1米及以上的凸(飘)窗,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1/2面积,这是新规变化中的一大亮点,因为旧规中飘窗是不算面积的。

另外,新规要求,在主体结构内的阳台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全面积,而主体结构外的阳台则按照其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1/2面积。而在旧规中,建筑物的阳台均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2来计算。

而在地下室方面,新规中,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开发商“送面积”促销将趋冷

近年来,买房“送面积”的楼市促销活动在福州房地产市场中十分风行。“买两房变三房”“买一层送一层”……近来,福州楼市“送面积”的促销不断涌现,且此类促销招数在福州楼市普遍存在。

记者走访中发现,越来越多的开发商已不仅仅局限于早期的送飘窗、送露台、送阳台了,更有“大手笔”地送房间、送地下室。如南屿新区的一家大型楼盘正推出的送40㎡超大空间、仓山区一江景SOHO正推出的买一层送一层,还有永泰一联排别墅推出的买3层用5层。

对此,福州房产专家王剑超表示,新规的实施,从很大程度上规范了楼市,以往开发商通过飘窗、阳台、地下室等位置暗送面积的方式,对购房者而言,实际上并没有真正受益,毕竟羊毛出在羊身上,赠送面积的部分,也早已被开发商计入总价范围,但同时,赠送的面积并没有计入产权面积,这使得购房者的使用面积与产权面积之间,十分模糊,对二手房的交易也不利。

他认为,此举推出后,将让购房者的产权更清晰,但与此同时,对开发商而言,“送面积”的促销方式也将趋冷,增加大户型销售的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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