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女子发帖寻爱犬 男子称还狗需开房或裸聊

2014-08-26 07:11:12 曾会文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男子在微信里提出,要女失主跟他开房、裸聊,才肯还狗

东南网8月26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会文) 上周五,福州一位女网友在新闻大厦逸元小区丢失了一只贵宾犬,她上网发帖寻狗,却被一名男子在微信上骚扰。该男子提出,狗被他捡到了,可以归还,但条件是女网友跟他开房,或视频裸聊。女网友一气之下,把聊天记录发上了微博。该男子遭到众多网友的声讨。

双方协商到最后 男子索要3000元

上周五,福州网友“@阳阳阳_zi”在新闻大厦逸元小区丢失了爱犬。为了寻狗,她在网上发帖,公布了自己与狗的合照,还留下了自己的手机号码,谁知竟因此被人骚扰。

“@阳阳阳_zi”说,她发了寻狗微博后,一名男子加了她的微信,说捡到了一只宠物狗,但该男子不肯发狗的照片,还提出无理要求,问女网友“是否愿意为狗牺牲自己”,提出可以归还狗,但要求女网友跟他开房,或跟他视频裸聊。遭到女网友拒绝后,这名男子又提出,让女网友拿3000元换狗,但仍然不肯提供狗的照片。

一气之下,“@阳阳阳_zi”将男子与她的微信对话截图发上了微博,并曝光了该男子的微信号、手机号。许多网友在网上声讨该男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