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摩被认定为机动车 醉驾男被刑拘面临处罚
2014-08-28 08:10:37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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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8月2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恭璋 通讯员 仓交巡) 8月21日晚,福州仓山战备路,一辆电摩(即超标电动车)与一辆电动车发生碰撞,随后,电摩骑手卿某被查出血液中酒精含量高达410mg/100ml,这是福州酒驾的新纪录。记者昨日从仓山警方获悉,经鉴定,涉事的电摩符合轻便摩托车技术参数,也就是属机动车。昨日,骑手卿某被刑拘。在一般市民眼中,电摩是使用电力驱动的,属电动自行车,为何成了机动车了?记者就此采访了仓山警方有关人士。 电摩与电动车碰撞 男骑手被查出醉酒 据了解,卿某是四川达州人,44岁,在福州上班。当晚,他在仓山胪夏村的朋友家中吃饭,喝了劲酒和啤酒。喝完酒后,他直接骑着一辆电摩回家。途经战备路时,他与一名骑电动车的女骑手碰撞,两人均受伤,所幸伤势不重。 警方到场后,发现卿某有饮酒,因为涉及交通事故,警方对其抽血检测,发现卿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410mg/100ml。事发后,警方立即将卿某的电摩送至司法鉴定机构做鉴定。昨日,该电摩被鉴定为符合轻便摩托车技术参数,具备机动车特征。 仓山警方一人士说,鉴定结果认定这辆电摩属机动车,为此,该骑手昨日被警方依法刑拘。该人士说,这起事件中,若电摩没有被鉴定为机动车,那么,根据福建省实施“道交法”的相关条款,该骑手的处罚则是警告、罚款20元。肇事电摩被鉴定为机动车,卿某应按醉驾机动车处罚。“道交法”对醉驾机动车的处罚有明确规定,醉驾根据行为后果可分为两类,一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可以处以拘役3至6个月;二是醉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这将涉嫌交通肇事罪,处罚则更严厉。 这并非福州警方第一次对电摩进行鉴定。台江茶亭派出所民警介绍,电摩车身轻、速度快、稳定性差,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他们也曾对电摩进行鉴定,均为符合轻便摩托车的技术要求,为此,骑手也受到严厉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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