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明确取消商品房限购 首改房被认定为首套房
2014-09-23 10:05:28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取消限购后,福州楼市该走向何方? 福州新闻网9月23日讯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日前,市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支持首次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等8条措施,决定在福州市范围内取消普通商品住房限购措施,自今年8月1日起施行,优惠政策有效期1年。 |
相关阅读:
- [ 09-23]福州取消商品住房限购 优惠政策有效期1年
- [ 09-22]福州取消商品房限购 首套房提供税收等优惠
- [ 09-21]专家认为南京全面取消限购后楼市或依旧呈下行趋势
- [ 09-18]楼市第二轮救市开启:限购松绑后开始盯房贷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