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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东发动船员“讨薪” 实则为自己非法敛财止损

2014-10-09 14:26:4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随后,经办法官赴平潭办案时,遇到了更奇怪的事:挂靠人(实际船东)很乐意配合法官调查,而有切身利益的船员,却避而不见,且支支吾吾,似有难言之隐。这与法官平时办理欠薪案件时,双方当事人的表现截然相反。按理说,船员遭欠薪,应该态度积极、主动配合法官调查才对。

于是,法官换了一种方式询问船员,揭开了事情真相。“你认识律师吗?”“不认识。”“那你怎么委托他打官司?”“老板叫我到宾馆找律师签字打官司的。”

原来,这些案件不是船员要告船东,而是船东指使船员状告自己。船员向法官坦白,船东这样做是“无奈之举”。船东制造假案,是想借用“船舶优先权”中船员工资优先的法律条款,进行非法敛财。

为了能贷到银行巨款,4名实际船东分别把自己的船挂靠登记在广西一家轮船公司,由该公司出面,以挂靠船舶做抵押的方式,向银行贷款,然后再将款项转贷给4名实际船东经营。

没想到,“名义船东”从银行贷到款后,竟然不讲信用,把贷出来的3000多万元钱直接汇给在美国的妻儿,随后自己也飞到美国,和妻儿团聚。

船没了,“名义船东”也跑了,等待4名实际船东的结局是:船舶被法院拍卖,拍卖款还给银行。情急之时,4名实际船东心生一计,发动船员以“讨薪”方式状告自己,想以此挽回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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