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项规定实施两年 福州查处问题245起处理463人
2014-12-06 07:53:20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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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之以恒毫不停顿 纠正“四风” 两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公车私用问题68起,处理10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人;查处违规公款大吃大喝问题17起,处理1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同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借助“福州12345市长信箱”平台,对群众反映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核实。 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市纪委坚持出重拳、严法纪、强责任、抓落实。对明察暗访中发现的可查性较强的违纪违规问题,采取直查快办方式,限期核查处理到位。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通过转办、督办、电话通知、函询等方式,责成相关单位作出书面说明,并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 对核查情况属实的,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效能告诫以及党纪处分等方式,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责任。此外,还借助报纸、电视、网络等平台,及时主动向社会曝光查纠的典型问题,充分发挥震慑和教育作用。 下一步,福州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继续紧紧抓住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放,不断在明察暗访、惩戒问责、通报曝光上下功夫,持之以恒、毫不停顿地纠正“四风”,让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成为常态、成为自觉。 (记者 邱泉盛 通讯员 林丽敏 何启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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