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联手防治“岁末欠薪”顽疾 公布24小时热线
2014-12-14 09:30:3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黄丽红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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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社局: 开展2个月专项治理 “市人社局对治理工资拖欠问题十分重视,早在11月初,就组织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制定治理方案。”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从11月中旬开始,我市全面组织排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人社部门重点排查制造、餐饮等劳动密集型和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对有欠薪隐患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共排查有问题企业1200余家,责令整改135家,及时消除欠薪隐患。 “与此同时,为确保劳动者在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拿到工资,高高兴兴返乡过年,市人社局联合市建委、交通委、公安局等部门,开展进行为期2个月的工资支付专项治理。”上述负责人介绍,专项治理于昨日开始,至春节前结束。 制度保障: 完善行政执法 与刑事司法衔接 值得一提的是,2013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适用法律的司法解释,认定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报酬且数额累计在3万至10万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最高可判三年。 省人社厅与省公安厅、检察院、法院近日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通知》,为人社部门向公安部门顺利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严厉打击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 据统计,我省各级人社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案件97件;公安机关立案58件;检察院起诉29件30人;法院审结25件,依法对25名犯罪分子判处刑罚。 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昨日表示,将加大对恶意欠薪的查处力度,按照《通知》要求,主动与公安、检察院等部门搞好协调对接,及时做好案件移送,有效遏制恶意拖欠行为的发生。 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提醒,遇到欠薪问题,劳动者在投诉或反映之前,应尽可能地收集相关证据,包括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工资单、工作牌、出入证、考勤卡、完成工作任务记录(考勤记录)等。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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