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户业主拒搬迁 “钉子楼”存在10年后被强拆
2015-02-06 07:56:03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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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调来巨型钩机对孤楼进行拆除 福州新闻网2月6日讯 因为两户业主拒绝搬迁,原本应该在2004年就拆除的一幢7层楼房,却在南江滨工农路284号土地上孤零零地伫立了10年多,致使闽江二桥至港头岛滨江地块项目迟迟不能完成。昨天下午,伴随着钩机的轰鸣声,这幢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的建筑轰然倒地。 此次保护性拆除的房屋为工农路284号11#楼。昨天下午,记者在现场看到,该幢楼四周早已是一片废墟。确认楼内没有人,并在公证处的公证下搬离户主物品后,一台巨型钩机开始作业。 该幢楼原有42户业主,40户早已搬走。但还有两户提出的要求与依法安置方案差距巨大,虽然街道、社区、征收实施单位多次上门沟通协商,却一直未果。由于他们不肯搬迁,导致工农路284号11#楼一直未能拆除。 记者了解到,这幢楼所在的是闽江二桥至港头岛滨江地块,是2004年12月启动征收的土地收储项目,拆迁期限自2004年12月30日至2011年6月30日止,后经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允许,延长至今年6月30日。该项目涉迁总户数710户,包括这两户在内,尚余6户未搬迁。其中5户依照征收补偿决定程序,仓山区法院分别于2013年7月、2014年10月出具《行政裁决书》,准予强制执行。 “在此次拆迁之前,我们再次约谈这两户被征收户,但仍协商无果。”现场负责人告诉记者,因此仓山区政府决定对其进行保护性拆除,并委托仓山区市容管理局依法执行。 据了解,除这两户居民外,仓山区将依法执行法院规定,对另外3户实施保护性拆除,确保项目尽快交地。另外1户涉迁户,市征收办也将在近期出具《行政裁定书》。 (福州晚报记者 林铭 通讯员 仓萱文/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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