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服务 > 正文

今后福州市民处理高速违章、行政复议 不必到高速大队

2015-03-08 09:16:48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唐丽萍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东南网3月8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阙文龙 毛朝青) 今后福州市民处理在高速公路上的违章,或对高速公路上交通违法需要行政复议时,可不必跑到福州各高速路口的高速交警大队了。昨日,记者探访福州市市民服务中心时获悉,该中心新设了高速交警支队服务窗口,可当场办结非现场交通违法受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政复议收件、交通事故认定行政复核收件,以及外省籍车辆在福建省内的高速违法、闽A车辆在全国范围内的高速违法。

非现场交通违法 受理当场办结

昨日下午3时许,记者来到福州五一广场高桥路69号,看到市民服务中心仍正常对市民开放,不少市民趁周末休息时间到该中心办事。

在中心二楼,记者看到这里新设了高速交警支队服务窗口,共有三个服务窗口。“在这里可受理哪些业务?”记者询问道。一名工作人员说,之前,市民要处理高速公路上的违章等手续,必须到福州高速交警支队在各高速公路口的高速交警大队办理,路途比较远,要驱车几十公里。现支队在市民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办理业务包括:非现场交通违法受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行政复议收件;交通事故认定行政复核收件。

前述工作人员表示,“在市民服务中心高速交警支队服务窗口,办理非现场交通违法受理即办即结,之前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的简易程序行政处罚法定1个工作日,一般程序行政处罚要2个工作日,现在对市民承诺均可当场办结。”

市民前来办理高速公路上的手续,办事流程咋样?这位工作人员介绍,非现场交通违法处理受理流程:接受违法行为基本情况询问—接受违法基本事实及依法享受权利的告知—无异议,制作处罚决定书。(不服本决定的,60日内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福州支队申请行政复议或3个月内向仓山区人民法院提请行政诉讼)。而交通违法行为行政复议、交通事故认定复核受理流程:审核收件—报送上级部门复核。

可受理闽A车 在国内高速违法

市民在高速交警支队窗口办事时要注意哪些事项?该工作人员说,窗口受理高速非现场处理还包括外省籍车辆在福建省内的高速违法,以及闽A车辆在全国范围内的高速违法。对违法事实存在异议的,到违法发生地采集机关的交警大队处理。

处理违法时须提供行驶证原件和驾驶证(本人持原件),不能委托代办。私家车辆2014年12月1日之后的违法驾驶员本人来接受扣分处理。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