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购车款后女子失联 男子发帖“缉拿”被判侵权
2015-03-26 11:14:26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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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三 恶意替老板征婚 法院判他网上道歉 方某原是德化一家贸易公司的骨干员工。2011年11月,他向公司预借工资1000元,并出具了借条给公司。过了不久,他嫌这家公司的待遇太低,要另谋高就,但一直不肯归还预借款项。 去年,贸易公司就此诉诸法律,要求方某偿还预借的工资款1000元。方某认为“老东家”小题大做,就在德化憨鼠社区征婚交友版块发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先生的个人信息及电话号码,替他“征婚”,致使张先生在半夜经常接到骚扰电话。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张先生都弄不清楚怎么回事。他的妻子因此经常与他争吵。 张先生到公安机关报案。在警方的帮助下,他查清了骚扰电话的源头。 前不久,他将方某告上法庭,要求对方恢复其名誉,并赔偿他精神损失费。 德化县法院的承办法官多次向方某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方某偿还预借工资款,赔偿贸易公司的损失,并自愿承担因本次纠纷产生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该协议生效后,方某在憨鼠社区征婚交友版块发表赔礼道歉启事不少于一个月;方某履约后,张先生及贸易公司将向公安机关申请撤销案件;方某赔偿张先生精神损失费1元。 律师说法 “人肉搜索”有风险 转发要谨慎 福建理争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律师陈捷认为:论坛、博客、微博、微信等网络自媒体的特点,决定了其更多的是分享自我的感性平台。因此,相比正式场合的言论,它们的个性化、随意性更强,主观色彩更浓厚。虽然如此,它们的行使仍应在合理限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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