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办购物卡 福州杨桥路一家连锁超市被约谈
2015-09-17 08:12:1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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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超市若拒不整改 处1万元以上罚款 随后,在杨桥路一家连锁超市,执法人员发现,该超市为福州市新宏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理了一笔金额为6600元的购物卡。 而按照商务部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单位一次性购买单用途卡金额达5000元(含)以上或个人一次性购卡金额达5万元(含)以上的,以及单位或个人采用非现场方式购卡的,应通过银行转账,不得使用现金,发卡企业或售卡企业应对转出、转入账户名称、账号、金额等进行逐笔登记。 市民疑问 工会能否买月饼 作为节日慰问品发放 昨日,读者刘女士致电95060咨询,省纪委提出的“八不准八不得”中,首条要求就是“不准用公款购送月饼、烟酒、海鲜、土特产等节礼”,但去年底,省总工会曾出台文件,明确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与节日相关的慰问品,“那么,工会可否买简装月饼,作为节日慰问品发放?如果可以发放,应该买哪个价位的?” 记者了解到,2014年12月31日,省总工会出台了《福建省总工会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开支规定第四条确实提到:根据全总《通知》关于“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的规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与节日相关的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均总额不得超过1000元。节日慰问品只可从工会经费中开支,行政经费不可补助。 根据规定,执法人员要求这家超市提供该笔款项的转账材料,但超市却无法当场提供。执法人员向该超市开具了《行政约谈执法通知书》,要求其在9月18日前必须提供相关的转账材料。执法人员表示,商家如果违规操作,不能提供相关转账材料,第一次将责令其整改,如果拒不整改,将对其处以1万元以上罚款。 此外,该超市办理购物卡的登记册上,还存在字迹潦草、数字看不清楚的问题,执法人员也一并责令其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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