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交物业费车子不让进 与保安起冲突7旬夫妻被打
2015-09-18 09:31:39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9月18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珺 通讯员 温泉综)一对七旬老夫妻开车回家时,值班保安以他们未交物业费为由不让车辆入内,双方发生冲突,老夫妻被打伤。昨日,法医鉴定结果显示老夫妻一人轻伤,一人轻微伤,涉嫌殴打他人的保安陈某被温泉派出所刑拘。 14日晚近9时,温泉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六一路某小区业主和保安发生冲突,有人受伤。民警赶到现场,只见一辆小车停在小区入口处,一对七旬老夫妻倒在地上,围观群众称,夫妻两人被保安打倒。 原来,当晚张依伯夫妇开车回家,到达小区门口看到路中间有个路牌,张依伯要求保安陈某将路牌移开,陈某称两人未交物业费,不能将小车停在小区里,双方发生争执。 随后,张依伯下车自己移开路牌,陈某不让移,张依伯老伴急了下车扇了陈某一巴掌。当时现场很混乱,张依伯夫妇摔倒,张依伯倒在地上骂陈某:“保安狗。”陈某被骂急了,猛踹张依伯的头部,张依伯的老伴阻拦时也挨了几拳。 据了解,因物业公司刚入驻该小区,一些事情没有处理清楚,张依伯夫妇两个月未交物业费,对保安态度也不好,保安对此早有怨言。冲突发生后,经法医鉴定,张依伯轻伤二级,妻子轻微伤。陈某因涉嫌殴打他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
相关阅读:
- [ 08-25]厦门一小区业主欠物业费欲搬家 物业人员堵车催缴
- [ 08-17]山东公积金可缴物业费
- [ 07-24]丹霞名城3幢业主拒交物业费 小区陷入无“管家”状态
- [ 07-23]物业费与信用挂钩为何惹众怒
- [ 07-08]莆田荔城大道旁:拒交物业费 车子不让进小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