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专项检查餐饮业安全用气情况
2015-10-12 07:41:21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10月12日讯(福州日报记者孙漫)记者昨日从市建委了解到,即日起至10月30日,福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拉网式专项检查餐饮业经营者的安全用气情况。 10日,安徽芜湖发生一起小餐馆燃气泄漏引起的爆炸事故,造成重大伤亡,燃气安全又一次敲响警钟。为让餐饮从业者从根本上重视用气安全,也为了保障即将举行的首届青运会的安全,在前段开展燃气经营场所、灌区安检及燃气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针对部分餐饮业经营者安全用气意识薄弱、安全用气制度不健全的情况,我市决定组织此次专项检查。 本次专项检查对象为全市使用燃气的餐饮业经营者。主要检查经营者是否与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协议(合同);是否张贴落实“安全用气操作规程”;是否建立“三餐用气后关闭钢瓶(管道)阀门”的核查确认制度;是否使用“黑气”等。 |
相关阅读:
- [ 09-30]漳州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价格10月1日起下调0.4元
- [ 09-18]北京拟实施阶梯气价改革 将确保绝大多数家庭用气不增支
- [ 09-06]厦门餐饮场所用气再次集中整治 无浓度报警装置要停业
- [ 08-27]在建工地无视警示牌挖破燃气管 数百户居民用气受影响
- [ 07-23]莆田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听证会拟9月16日举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