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社会 > 正文

福州晋安区房管局曝出“不雅照” 主要领导均被免职

2015-10-15 15:28:03 沈汝发 来源:新华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新华网福州10月15日电(记者 沈汝发)福建省纪委15日通报,被曝出“不雅照”并被广泛关注的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因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局长、书记和纪委书记等主要领导均被免职。

据纪委通报,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连续发生两名班子成员违纪案件,该局党委书记郭孟营,局长吴敏捷,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张明忠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既未作深入调查,也未按照规定及时向区委、区纪委报告,影响了案件查处,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15年2月28日,晋安区委、区政府分别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的郭孟营、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的吴敏捷、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不力的张明忠予以免职处理。

2014年12月16日,有网民在百度的“福州吧”爆料,帖子标题是“福州市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林副局长的夜生活,令人羡慕”,一共发布了26张不雅照片。

据福州市纪检部门调查,2014年7月12日晚,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副局长林宗辉受邀到某餐厅就餐后到某夜总会包厢娱乐,并多次与女服务员发生不雅行为。晋安区纪委给予林宗辉开除党籍处分,晋安区监察局给予林宗辉行政撤职处分。

晋安区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另一名副局长林孝信也因私驾公车参加私人宴请被纪委通报,晋安区纪委给予林孝信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其承担公车私用产生的费用。(完)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