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晋安警方发布反诈骗提示 警惕三类常见诈骗方式
2015-10-23 08:29:13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分享到:
|
福州新闻网10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程仁山 通讯员 晋刑综) 昨日,晋安警方针对高发新型诈骗案件发布反诈骗提示,提醒广大市民不要轻信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微信,不要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银行卡等信息,谨防三类诈骗。警方表示,做到“四不”防被骗:不听、不信、不转账、不汇款,才能避免上当受骗。 第一类:钓鱼网站诈骗 相关案例:蒋小姐报警称,她上网购买火车票,登录一个搜索到的网站(实为钓鱼网站),选购车票后,通过支付宝支付了1570元。随后,蒋小姐的手机收到一条信息,称其购买的车票证件填错了,要重新购买,购买成功后会将上次购买的钱自动返回到她卡上。蒋小姐又购买了一次车票,再次支付却又收到相同的信息。如此重复支付3次后,对方又打电话给蒋小姐,称因为前几次信息输入错误,需缴纳大额会员费开通会员,才能退还之前的购票费用,蒋小姐这才发现被骗。 警方提醒:购买车票、机票一定要到车站、机场或官方指定的网站上购买,切勿被折扣、低价等噱头吸引,不要点击来历不明的链接地址,上网时应将防病毒软件打开,并定期查杀病毒。如遇诈骗,要尽量保留相关证据,并及时报警。 第二类:假冒熟人诈骗 相关案例:某公司财会人员陆某使用微信时,收到一条好友申请,申请人写着秦某。陆某见是公司老板便信以为真添加其为好友。下午,“秦某”发来一条微信说“有笔单要走,信息等一会给你”,后给了陆某一个银行卡账户,让其汇款70万元,汇款后截图给对方。陆某用公司电脑向对方汇款了70万后,对方又要其汇款80万。陆某开始怀疑,打电话向老板确认,才知被骗了。 警方提醒:嫌疑人打电话以“猜猜我是谁”升级版的方式让受害人产生误解,以为对方正是自己的老板,或是近期需要找人帮忙的单位领导,进而落入嫌疑人圈套。嫌疑人以“借钱”“包红包”等方式,骗受害人转账汇款。遇到类似情况,一定要先打电话确认,对陌生来电提出“汇钱”要求的,一律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第三类: 冒充政府机关人员诈骗 相关案例:“您好,有一张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传票当日到期,请及时领取,否则我们在下午4点之前将采取强制措施……摁9键转人工服务。”林小姐接到这个电话后非常着急,摁了9键。一名自称法院工作人员的人告诉她可能涉嫌洗钱,要求她将钱全部转到一个“安全账户”上。林小姐转了5万元到所谓的“安全账户”上,事后才发现被骗。 警方提醒:公、检、法等机关工作人员在办理案件时,绝不会通过电话了解公民银行账户存款等隐私,且政府部门从未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秘密账户”等。遇到类似情况,无论如何都不要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身份证号码、存款及银行卡等信息,如有疑问,可拨打110咨询,或拨打免费防骗咨询热线96110-8。 |
相关阅读:
- [ 10-15]高科技反诈骗央媒点赞 人民日报央视探访市反诈骗中心
- [ 10-13]针对电信诈骗频发 厦门兴业银行反诈骗措施显人性化
- [ 10-08]9起诈骗案第一时间拦下 市反诈骗中心国庆"不打烊"
- [ 09-28]各方点赞反诈骗“厦门经验”:让市民更有安全感
- [ 09-27]各方点赞反诈骗“厦门经验”:让市民更有安全感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