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屏山|福建|时评|大学城|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专题|网事|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福建频道首页> 福州> 政经 > 正文

榕开展安检机构尾气检测专项检查 暂未发现违规

2015-11-03 08:10:44 王玉萍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福州新闻网11月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王玉萍)福州市淘汰2005年前注册登记的营运黄标车大幕已经拉开。记者昨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督促车辆年检机构严格落实责任,把好车辆尾气检测关,该局近日联合市环保局启动安检机构尾气检测专项检查,按照各自职能重点查看检测设备是否检定和尾气检测环节等,目前暂未发现安检机构存在违规行为。

据介绍,福州市现有机动车安检机构30家,其中27家开展尾气检测业务。根据省市政府工作部署和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管工作,从源头强化安检机构按标准开展检验责任意识,严格规范安检机构车辆安全技术检验与尾气检测行为。

目前,《关于做好2015年度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已经下发,各基层市场监管执法人员正在对全市范围内安检机构开展深入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检机构资格许可条件持续保持情况,包括检验资格、人员持证上岗、检验设备、管理制度等。

福州市安检机构的尾气检测工况法改造和建设也在同步推进。截至目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联合环保部门推动4家安检机构(13条检测线)获得计量认证和环保委托,6家(21条检测线)获得计量认证,还有7家(23条检测线)正在调试设备进行计量认证申请,有效改善福州市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方法,提高尾气检测水平。另据了解,目前市商务局也已通知相关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要求做好相应工作。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今日热词
更多>>福建今日重点
更多>>国际国内热点
  • 新闻图片
更多>>娱 乐
  • 点击排行
  • 三天
  • 一周
  • 一月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