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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民“农家乐”吃到孔雀肉 担心触犯法律

2015-11-27 09:51:57 周德庆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晨   我来说两句

这只蓝孔雀被摆在农家乐店门外

海峡网11月27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周德庆/文 毛朝青/图) 大家都知道,孔雀开屏,美丽至极,这是一种观赏鸟类。可当孔雀被端上餐桌,食客们又是怎样的心境?

前日晚,在福州晋安区新店镇一家“农家乐”首次尝到孔雀肉的一位网友,他心里想的,可是“肠子都悔青”了。他怀疑,自己吃下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绿孔雀,自己的一时嘴馋可能触犯了法律。昨日,海都记者实地调查得知,这家“农家乐”出售的“柴火孔雀肉”,用的是蓝孔雀,源自南平市顺昌县江墩村的一家正规养殖场,售价每斤约百元。

待下锅活孔雀摆在店门口

昨日上午,记者找到了这家“农家乐”,其装修一般,周围是一片排档,店门口一个笼子里就关着一只孔雀。这只孔雀的羽毛呈浅灰色,重约六七斤,旁边立着一面广告牌,称“柴火孔雀肉,午餐和晚餐时间段,可享受5折不等优惠”。

该店经理称,“这是人工养殖的蓝孔雀,早上才从南平顺昌县江墩村运过来。绝对不是绿孔雀。”该经理说,该店主要经营柴火鸡,“柴火孔雀肉”是店中特色,“每斤折后约百元,野生动物是没这么便宜的。”

据记者了解,在国内,野生绿孔雀主要分布在云南,数量不足百只,是“珍稀国宝”。

蓝孔雀养殖 已成闽北致富产业

根据该店经理提供的号码,记者联系上提供蓝孔雀的养殖场。对方说,他们经营蓝孔雀养殖场已经多年,有依法办理的“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

记者从林业部门了解到,蓝孔雀确实在允许商业性利用驯养的野生动物名录中,但经营者需依法办理“野生动物经营加工许可证”,无证经营销售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属于非法行为。

记者从顺昌当地政府获悉,当地养殖蓝孔雀已有近10年历史,一些养殖场规模可达万只,产值超百万元,已成为一些村民致富的特色产业。此外,在南平的武夷山、建瓯,三明的永安等地,也有不少农民养殖蓝孔雀。记者联系到的养殖场,确属正规孔雀养殖场。

“蓝孔雀肉好吃吗?”记者在这家“农家乐”随机采访数十位吃饭的客人,多数人说,“没吃过,孔雀开屏这么漂亮,还是留着观赏好。”该店经理说,“人工养殖的孔雀,吃起来像是披着孔雀羽毛的鸡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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