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大半年员工讨薪 调解10多天达协议
2015-12-16 15:23:4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经调解,两员工拿到了拖欠工资。 福州新闻网12月16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刘栋宾文/摄)又到年底讨薪的高峰期。本月初,有两名员工向晚报调解室反映一家网络公司拖欠他们的工资,大半年都未支付。调解员了解发现,原来企业与员工各执一词,都拿出证据“扯皮”。 经10多天调解,双方终于达成和解协议,12月14日送达了调解协议书。 【案例一】员工:辞职后欠薪大半年 张某反映称,2014年6月受聘于福州某网络公司,任程序员一职。双方约定月薪是5000元。入职后,公司一直未与他签书面劳动合同,社保也迟迟未办,直到同年11月才缴纳。2015年3月张某提出离职,他称获得了公司的同意,但公司又称不知情。因此,他离职前2月份5000元工资和3月份2500元的工资未拿到。 张某申请按《劳动法》要求公司赔偿未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款,支付拖欠的工资,缴纳拖欠的社保等,共计6万余元。同时,他还出具了企业登记信息、社保明细表、电子聊天记录、工资条等证据。 企业:“你拉其他员工一起跳槽” 针对张某的反映,企业在应询时称,张某有四大“罪状”:一是张某无视公司制度,一个月才考勤一次,旷工一天扣3天基本工资,张某应向公司补交钱;二是在未办理离职手续的情况下,与其他同行公司约定薪酬待遇并鼓动公司其他员工集体要求涨薪,给公司增加了人工成本,影响员工队伍稳定;三是离职时,带走公司其他业务骨干,导致公司承接的项目无法完成,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四是伪造总经理签字,办理离职手续等。 |
相关阅读:
- [ 12-16]抓根本,终结农民工极端讨薪事件发生
- [ 12-15]用什么阻止花样讨薪 一再上演?
- [ 12-12]新华时评:防止“极端讨薪”需要监管前移
- [ 12-12]男子为了讨薪竟报警称杀人
- [ 12-11]范冰冰力挺刘天佐向湖北卫视讨薪:请不要欺负胖子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