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拖欠工资大半年员工讨薪 调解10多天达协议
2015-12-16 15:23:47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案例二】员工:劳动合同迟迟未签 魏某称,2014年7月,她受聘于福州某网络公司,与张某是同一家公司,任网页美工一职。双方约定魏某的月薪为3500元。她称,入职后公司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缴纳社保。2015年3月,她提出离职,得到了公司的同意。但公司拒绝支付2月份和3月份的部分工资,共5200元。 因此,魏某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5200元,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5000多元,支付经济补偿金3500元,补缴9个月的社保费。同时,她出具了离职证明、微信记录、工资条、社保明细等证明。 企业:“情侣合伙,不考虑公司利益” 对魏某的投诉,公司的反应没有像对张某那样激烈,但是谴责措词还是少不了。 公司认为,魏某还未离职已在其他公司上班。中途离职时,魏某没有考虑到公司项目的后果。入职时,公司前期给予了培训,没有项目做时,公司照样发工资,那时为何没提出离职?离职是个人意愿还是受别人鼓动?现在她与张某是否是情侣关系?公司明显对魏某与张某恋爱后一起跳槽大为不满。 【调解协议】两员工共获赔2万元 两起投诉均与福州某网络公司有关,因此并案调解。刚开始,企业方很生气,不满张某和魏某离职后一起投诉公司,还要求赔偿。 经多次调解,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一致。企业一次性支付张某劳动报酬、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社保等共计12000元。企业一次性支付魏某劳动报酬、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社保等共计8000元。张某和魏某均不得再以此事提起其他诉求或申请。 此外,张某书面承诺,将2014年8月至2015年3月在公司从事电商软件开发的源代码全部交回公司,不得复制到个人电脑或U盘保存,如发现盗取公司任何商业机密,他将承担所有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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