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租房引发种种问题 榕委员建议:加强群租房管理
2016-02-18 08:08:3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原因: 利益驱使导致群租 早在201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就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然而现实中,群租房现象的愈演愈烈,有其滋生的土壤。 除了房东为追求租金最大化私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用于分割出租外,部分房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为获取高额佣金提供了专门的转租、分租、群租等服务,而“二房东”以及租客的“中途可转租”要求则为群租提供了便利条件。 记者以承租人身份与几名房产经纪人取得联系,并选择了台江区上海新苑的几套出租房。在租房过程中,记者发现,该小区的群租房较多,而经纪人带记者去看的几套出租房都是隔断间的群租房,多则7间,少则5间,租金从700到1300元不等,其中一个面积不到10平方米的小单元间的租金是700元。 据了解,在福州一间群租房的租金每月700元至1000元,较好的单间(位置好、面积大、带独立卫生间或阳台等)则在1000元至1500元,一套房被隔断成六七间的情况较普遍,这也意味着房东每月租金可达万元。 |
相关阅读:
- [ 02-18]福州市人大代表建议规范管理“群租房”
- [ 01-08]地下二层通道两边隔出140间群租房 无逃生通道
- [ 12-16]榕不少小区有群租房现象 债权不清致群租房难管理
- [ 11-23]北京地下车库改群租房 被责令限期清理
- [ 11-04]福州“群租房”日渐增多 部门权责不明管理难 福州:阳台防盗网松动 7岁男童10楼高坠下生还
- [ 10-25]福州屏东城群租房泛滥 物业一问三不知 村民随意填渣土倒垃圾 白湖河几近断流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