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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租房引发种种问题 榕委员建议:加强群租房管理

2016-02-18 08:08:35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原因:

利益驱使导致群租

早在201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就规定: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然而现实中,群租房现象的愈演愈烈,有其滋生的土壤。

除了房东为追求租金最大化私自改变房屋内部结构用于分割出租外,部分房产经纪机构及从业人员为获取高额佣金提供了专门的转租、分租、群租等服务,而“二房东”以及租客的“中途可转租”要求则为群租提供了便利条件。

记者以承租人身份与几名房产经纪人取得联系,并选择了台江区上海新苑的几套出租房。在租房过程中,记者发现,该小区的群租房较多,而经纪人带记者去看的几套出租房都是隔断间的群租房,多则7间,少则5间,租金从700到1300元不等,其中一个面积不到10平方米的小单元间的租金是700元。

据了解,在福州一间群租房的租金每月700元至1000元,较好的单间(位置好、面积大、带独立卫生间或阳台等)则在1000元至1500元,一套房被隔断成六七间的情况较普遍,这也意味着房东每月租金可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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