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免除3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 最高可免除2596元
2016-02-18 08:58:54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新闻网2月18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林晗 通讯员 林蕾)记者昨日获悉,福清市从2月5日起全面推行城乡居民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免除3项殡葬基本服务费用,最高可免除2596元。 殡葬基本服务费用免除对象包括具有福清市户籍、且在福清市殡仪馆火化的城乡居民,以及公安机关出具允许火化证明的无名尸体和持有我市居住证的外来人员。 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免费条件的,丧属直系亲属或经丧属直系亲属委托的丧事经办人凭公安机关《死亡证明书》或医疗机构《居民死亡医学推断书》,或死者生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正常死亡证明,到辖区镇(街)民政办领取《福清市免除殡葬基本服务费用结算表》并认真如实填写表中信息,到市殡仪馆办理相关火化手续时,并提交相关有效证明材料。 |
相关阅读:
- [ 01-26]福州市总工会慰问143名殡葬行业一线职工 送年货礼包
- [ 01-05]台湾殡葬转型服务业 吸引大陆学校赴台取经
- [ 10-15]广东省殡葬基本服务实现免费 涵盖7项基本服务
- [ 09-28]宠物殡葬切忌悖逆公序良俗
- [ 09-24]破除殡葬陋习还需倡导厚养薄葬观念
- [ 09-24]放爆竹、阻碍交通、噪音扰民 泉州中心市区殡葬陋习回潮|为保护女生 女副校长机智擒"色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