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县级政府驻榕办已撤走 早已失去原本功能
2015-04-02 07:00:44 来源:东南快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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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林路271号斗门幸福新村内,驻扎着诸多县级政府的驻榕办事机构 □东快记者周强/文刘朔/图 前不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下发了《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规定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办事机构。 近日,东南快报记者走访调查了解到,部分县级政府的驻榕办已经撤走,还有一些正酝酿撤走相关事宜。此外,实际上不少驻榕办已经失去了原本的功能,成为特色地方美食的代名词。 部分县级政府驻榕办已撤掉 在鼓楼区贤南路36号贤南公寓附近,至今还挂着“浦城县政府驻福州办事处”的牌子。牌子上标注着这里内设客房、餐厅和车库,有五套住宅可以出租,并提供了联系电话。 不过,东南快报记者多方寻找,也没有看到浦城县政府驻榕办的相应机构。相反,记者发现,这里似乎已经变成了居民楼。附近的一位居民说,早在前几年,浦城县政府驻福州办事处就已经搬走了,并且将这里的房子出售了。 浦城县县委办的有关人员告诉东南快报记者,因为看到别的县市将驻榕办撤了,大概两三年前浦城也把驻榕办撤了。“主要是基于功能上的考虑,如今联系方便了,驻榕办没有那么大的作用了。”而至于目前已经有多少驻榕办撤销了,上述人士表示并不清楚。 另据记者了解,其余的一些县级政府驻榕办也已经在酝酿撤走的相关事宜。 在北二环中路晋安区茶园环南一村2号楼前,挂着“永定县人民政府驻福州办事处”的牌子,提示“请上二楼”。东南快报记者看到,虽然不是周末,但是这里却紧锁着门。 永定县驻榕办有关负责人透露,准备撤走了,并且在国家关于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办事机构的文件下来之前,就已经打算走了。 在华林路271号斗门幸福新村内,密集布局着诸多县级政府的驻榕办事机构,比如:连城县驻榕办、上杭县驻榕办、政和县驻榕办、建瓯市驻榕办等。记者走进上杭县驻榕办看到,招待所里面只有一两名工作人员。当记者询问上杭县驻榕办的办事处在什么地方时,一名工作人员称“在楼上,但好几天没有看到他们过来了。”记者拨打该县驻榕办有关负责人的电话,得到的回复是“目前不在福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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