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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级前置审批事项清理规范 共保留123项调整21项

2016-07-05 07:38:33 朱毓松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张海燕   我来说两句

福州日报7月5日讯(记者 朱毓松)日前,市政府对市级前置审批事项进行清理规范,共保留123项、调整21项,并已在“中国福州”网站公布。

调整市级前置审批事项21项,包括典当行变更不再要求公安机关开具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证核发,不再保留产业政策证明的前置审批;筹备设立宗教活动场所(固定处所),不再保留消防验收或备案证明的前置审批。

对实行前置审批清单管理的,市政府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本部门(单位)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接受社会监督。

市政府强调,除目录中保留的前置审批事项外,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定前置审批事项,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前置审批材料。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前置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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