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2月5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张铁国)昨日,不少市民走进位于闽侯江滨路的闽侯法治廉政文化公园游览。 该公园是在闽侯县纪委、县委政法委的指导下,由县司法局于年初在县湿地公园(荆溪段)的基础上提升建设而成,占地面积达10万平方米,目前已进入工程扫尾阶段。建设方将法治廉政文化融入公园环境中,以竹、莲、梅、松、柏5种植物为主题,寓意虚心有节、淤泥不染、高洁傲岸、傲骨峥嵘、高贵品质和坚定节操,让广大市民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廉政教育。 对外,闽侯建设公园加大法治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对内,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实施方案,与各基层司法所长签订《党风廉政和行为建设责任状》《党员廉洁自律保证书》,并出台中心组学习制度、廉政谈话制度、公车管理规定等相关规章,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对新任及转任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教育、政治纪律教育和谈话活动,增强拒腐防变的思想意识;加强队伍建设和监管,设立监察室,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使每一个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点“晒”在阳光下,使每一名干部都接受监督,确保了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的纯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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