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9月2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莫思予)昨日,市环保局发布了《福州市2017年上半年环境质量及大气环境保护有关情况》。记者从中了解到,上半年我市环境质量持续保持优良水平,其中,福州高新区、永泰县“气质”最佳。 空气质量方面,2017年上半年,我市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3.57,按照综合指数评价,在环保部发布的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8,比去年同期上升3个名次。上半年,我市城区环境空气达标天数175天,达标率98.3%,高于去年同期的97.1%。 “我们首次向公众发布半年以来福州市各县(市)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市环保局污防处处长詹华晖介绍,按照综合指数评价,五城区和高新区的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福州高新区、晋安区、马尾区、鼓楼区、仓山区、台江区;七县(市)城关环境空气质量排名依次为:永泰县、连江县、长乐市、闽清县、福清市、闽侯县、罗源县。 詹华晖介绍,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推进燃煤锅炉淘汰改燃和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开展臭氧污染治理,强化机动车污染治理,加强轻微污染天气应对,持续提升空气质量。自今年8月7日起,我市所有机动车年检站已禁止黄标车年检工作;9月5日起,黄标车限行区域扩大至全市范围,所有县(市)区实行全时段限行;10月30日后,停止享受黄标车报废补贴。“目前,我市黄标车淘汰数量已完成省下达年度任务的84.47%,力争年内淘汰所有黄标车。”詹华晖说。 水环境质量方面,2017年上半年,闽江(福州段)、敖江(福州段)、龙江3条主要河流功能区达标率为100%,Ⅰ类~Ⅱ类水质比例为55%,同比上升20个百分点。福州8个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和18个县(市)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福州城区内河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3.3%,同比上升8.3个百分点。“目前我们正在对内河沿岸污染源进行规范化整治。”市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陈立告诉记者,我市要求内河沿岸餐饮店安装隔油池,目前已完成总量的80%。此外,今年以来,市环保局共查处了174家企事业单位的向内河违法排污行为,其中查封扣押46家,联合相关部门取缔了83家,处罚45家,金额达8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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