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地最高奖励380万元 人才住房保障租售并举 全省首创、出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 本科学历落户年龄放宽至35岁以下 今天上午,福州召开2018年人才新政新闻通气会。会议介绍福州市人才工作总体情况、取得的成效,并解读《关于鼓励引过高层次人才的八条措施》《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吸引引进人才和高校毕业生来榕落户的五条措施》等系列引才新政。 一起来了解下吧 高层次人才 落地最高奖励380万元 租金最高每月补贴4000元 本科生也有机会获取落地奖励 ●对于引进的高层次A、B、C类人才,将提供包含住房保障在内最高达380万元、230万元、150万元的人才落地奖励。 ●根据福州市场租金水平对原先人才租房补贴作了相应的调整,将原有的每月2000元、1000元、500元调整到每月4000元、3000元、2000元。 ●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提供3万元、1.5万元落地奖励。向出站留榕博士后提供30万元落地奖励。 ●在符合国家、省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前提下,鼓励事业单位优先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更为灵活的政策优惠。 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出台 此外,为高层次人才 建立租售并举保障体系 ●符合人才引进相关条件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和福州市三个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可以在福州市商品住房(不含二手房)和共有产权房两种房源中自行选购住房,享受18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的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 ●人才在福州市工作满一定年限后,从第3年开始每满1年免费获得10%政府产权份额,获得住房所有产权后,允许上市交易。 ●人才以前只能选择定点销售的人才公寓,现在可在全市商品房或共有产权房中选购,选择范围更广。 ●人才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自由选择不同面积、不同价位的住房,选择更加多元化。 ●福州市今年还将推出2000多套各类人才用房,包括1000套“拎包入住”的酒店式人才公寓、1000套社会租赁房以及一部分单列给人才的共有产权住房。其中,酒店式人才公寓将优惠出租给引进的千名博士人才,社会租赁住房专项面向符合我市住房保障条件的硕士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高级职称人才供应配租。 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年龄限制 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落户 可自行选择落户地址 简化相关落户申请材料 对于许多历经寒窗苦读的大学生而言,毕业后在城市落户发展,是他们改变自身命运、谋求事业发展、实现理想抱负的重要途径之一。此次落户新政结合福州实际,从放宽年龄限制、取消就业创业要求、自行选择落户地址、增加人才集体户、简化落户申请材料等来吸引更大范围的人才落地福州—— ●放宽高校毕业生落户年龄限制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和留学回国人员,本科学历毕业生落户年龄放宽到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落户不限年龄。 ●取消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落户就业创业限制 引进人才和符合年龄、学历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不再作为落户条件。 ●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落户可自行选择落户地址 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根据自身意愿,自行选择在本人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 ●全面建立市、县(市)区两级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 在市、县(市)区级就业和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建立集体户。尚未在我市就业创业且没有合法固定居所的高校毕业生和引进人才,可在市、县(市)区就业和人事人才中心集体户落户。 ●简化高校毕业生及引进人才落户申请材料 高校毕业生落户只需提供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信网查询结果,取消《就业报到证》《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公务员录用通知书》等就业证明材料;引进人才落户取消《调令》《行政介绍信》及省(市)人社部门或组织部门或教育等部门签章的《调动(录用)人员情况登记表》等就业证明材料。 (注:具体实施细则正在抓紧研究制订。) 目前,福州市正抓紧建设全市统一的人才服务热线,安排服务专员在线回答人才各类政策问题; 筹建人才项目网上申报系统,实行并并联预审、一次告知、并联批办制度,推动人才申报提速增效。 福州市还将与相关大学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为全市重点企业引才提供有力保障,助力有福之州建设提速增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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