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垃圾分类开出首张罚单 涉事企业退出清运市场
2019-07-24 07:27:50 来源:福州新闻网 责任编辑:王培欣 我来说两句 |
晋安区城管执法人员对垃圾收运车未粘贴专用分类标识开展专项检查。(晋安区城管局供图) 福州新闻网7月23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朱榕)23日,记者从晋安区城管局获悉,根据市城管委的通报,该局5月27日对福州泰杰顺保洁服务公司开出的罚单,是《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施行后开出的第一张罚单。本月初,福州泰杰顺保洁服务公司退出五城区垃圾清运市场。 5月20日12时许,一辆垃圾收运车停靠在晋安区岳峰镇桂溪路11号保利香槟国际小区,车身未贴任何标识。车旁,一个个黄色和绿色的垃圾桶正等着清运,工作人员先将湿垃圾装车,随后又将干垃圾倒入车内,将分类好的垃圾“一锅烩”。这一幕被巡查的晋安城管局执法人员看到,并当场拍照取证。次日零时许,执法人员再次发现这辆垃圾车混装垃圾。晋安城管局当即责令垃圾车所属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对其立案调查。 这辆垃圾收运车隶属于福州泰杰顺保洁服务有限公司。5月27日,企业负责人到晋安城管局,承认公司仅有一辆垃圾收运车。“虽然知道福州已经实行垃圾分类,但因为公司条件有限,没法做到专车专用。”该负责人表示。 《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今年5月1日起施行,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晋安区城管局依据该办法,于27日对企业处以3万元的顶格处罚,要求其立刻退出晋安市场。目前,涉事企业已依法缴纳了罚款。 记者了解到,我市正按照分类管理办法全力推动垃圾分类工作,严查严管后端垃圾干湿“一锅烩”,目前已查处数十起企业违法案件。以晋安区为例,5月至今,已立案查处6起违法案件,包括未贴分类专用标识、混装已分类垃圾等,查处数量居全市第一。其中,3起混装已分类垃圾和1起未张贴分类专用标识的案件处理完毕。 “改变生活习惯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从4月底开始,我们做了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街道(镇)、社区、物业公司上门入户,党员、志愿者做表率,好不容易让居民改变生活习惯,如果后端还是‘一锅烩’,岂不是在白白浪费市民的劳动?”晋安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对不符合分类收运条件的企业予以清退。 “分类收运,对企业的设施设备、管理水平要求变高了。”我市一家大型环卫保洁公司负责人表示,“以前20桶垃圾一辆车就可以运完,现在至少要2辆车,成本无形中提高了。”他认为,随着《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施行,一些服务不到位的企业,将陆续退出五城区垃圾清运市场。 |
相关阅读:
- [07-24] 福州垃圾分类开出首张罚单 涉事企业退出清运市场
- [07-24] 福州垃圾分类开出首张罚单 涉事企业退出清运市场
- [07-24] 福州垃圾分类开出首张罚单 涉事企业退出清运市场
- [07-24] 福州垃圾分类开出首张罚单 涉事企业退出清运市场
- [07-24] 福州垃圾分类开出首张罚单 涉事企业退出清运市场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