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7月25日讯(福州晚报记者 陈木易)昨日,记者从闽侯交警部门获悉,从8月1日起,对闽侯县115县道甘洪路路段实行重中型载货汽车及轻型自卸货车限行。 根据限行规定,甘洪路(东起永丰互通三环连接线路口、软件园灯控路口,西至闽侯经济技术二期开发区路口)每日早晚高峰时段7:00至9:00和17:00至19:00禁止重中型载货汽车及轻型自卸货车通行。其中重型自卸货车每日7:00至19:00禁止通行。因生产生活与重点工程建设需要,确需在限行时段、限行区域内通行的,报请交警大队审核备案登记通行。 如若机动车驾驶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届时将予以罚款150元记3分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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