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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检察机关全力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0-04-02 09:00:00 作者:陈铁夫 来源:福州日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州市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自觉从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政治高度,深刻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意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专业化、一体化办案优势,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持“不放过、不凑数”原则,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健康发展。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黑恶案件243件957人,提起公诉195件1156人,对黑恶势力“保护伞”提起公诉13人。2019年,福州市检察院获评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两级检察院有3个集体、13名个人被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通报表扬。

“一把手”挂帅全力攻坚

充分发挥检察长统筹协调作用。福州市检察院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工程扎实推进,检察长担任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引导方向、传导压力、靠前指挥、抓总协调,推动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实到位。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对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听之任之、失职失责,甚至包庇纵容、充当保护伞”等重点问题,检察长多次带队深入基层检察院开展督导调研,聚焦中央督导及督导“回头看”反馈意见,“以整改不到位就是对党不忠诚”的责任担当,主动认领、对标对表、挂图作战、狠抓落实,扎实推进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

充分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头雁效应”。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及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黑恶案件,是我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常态,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两年多来,两级检察院检察长直接把重大黑恶案件抓在手上,对省检察院、市扫黑办挂牌督办的26件重大涉黑案件,第一时间听取案件有关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均主动担任主办检察官,负责跟踪、督促、指导办案组办案,研究破解办案难题,确保案件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截至目前,全市两级检察院正副检察长直接办理重大黑恶案件34件,其中,带头出庭支持公诉重大黑恶案件18件,形成院领导常态化办案工作格局。

“一体化”办案精准打击

上下联动,提升依法办案质效。福州市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上下一体”体制优势,完善案件交办督办机制,在全市范围内统筹调配办案力量,组织好黑恶案件的全力攻坚,确保每一起黑恶案件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

福州“2·8”涉黑专案是我省近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套路贷”违法犯罪案件,被害人多达数百人,涉案金额巨大,案情错综复杂。接到案件后,福州市检察院根据案件分布等实际情况,将该案分别交由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个市区检察院办理,就案件认定标准、证据审查意见以及疑难复杂问题提出指导把关意见,并加强对该案提前介入、捕诉衔接、审查起诉、出庭公诉全过程法律监督,统一检察环节法律适用和证据标准。全市两级检察院以高度政治使命感和责任感投入该案办理,充分展现检察机关扫黑除恶的决心与斗志。

深耕主业,履行诉讼监督职能。自觉恪守法治精神,始终将“依法”作为必须坚守的底线,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法律原则,既防止打击不力,又防止打击偏差,对不符合逮捕、起诉条件的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专项斗争以来督促立案黑恶犯罪26人,追加逮捕52人、追加起诉51人,确保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予认定黑恶犯罪55件,督促撤案5人,不批准逮捕71人,不起诉8人,确保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

对于检察机关来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既是与黑恶势力短兵相接的攻坚战,也是检验执法司法水平的法律监督战。福清市林氏父子重大涉黑案件涉及37名被告人、1家被告单位、14项罪名、近百起犯罪事实。为确保案件审判顺利进行,福清市检察院创造性地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运用到该案办理中,结合政策教育、释法说理等工作积极作为,对不同危害程度的人员依法区别对待,引导认罪人员争取宽大处理,推进分化瓦解犯罪组织。针对该案有多达57名律师参与辩护的情况,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调整量刑建议过程中,福清市检察院注重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充分听取律师意见,采纳合法合理的从轻辩护意见。该案最终促使29名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及时惩治犯罪,提升诉讼质量、效率。

配强力量,加大专业指导力度。福州市检察院专门从全市抽调12名一线资深检察官组建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业务指导人才库,参与全市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涉黑涉恶案件会诊分析、办案指导等工作,提供直接、精准指导意见,进一步提高案件把关指导专业化水平。同时,实行检察官定点联系基层院工作机制,要求各基层检察院办理的黑恶案件,应呈报市检察院分片指导检察官统一把关,做到每一起黑恶案件有专人负责,每一个基层检察院有专人负责,切实强化人员组织保障,提升办案和指导力量,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有序开展。

“一盘棋”联动形成合力

提前介入,发挥诉前主导作用。发挥“捕诉一体”优势,加强检警配合,对所有涉黑和重大涉恶案件检察机关在立案伊始就提前介入,通过听取介绍、调阅卷宗、查看现场、会商重点等方式,有效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专项斗争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共提前介入69件黑恶案件,最大程度将证据确实、充分问题解决在侦查环节。

2013年至2018年间,连江县贺某某等24人以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先后实施寻衅滋事34起、聚众斗殴10起、非法拘禁3人、故意毁坏财物1起,造成4人受轻伤、21人受轻微伤,严重扰乱当地社会秩序。该案涉及卷宗200多本,被告人多、涉及罪名多、案情重大复杂。2018年9月连江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指派刑检部门业务骨干组成专案组多次进行研讨,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019年1月初,连江县检察院对该案提起公诉。连江县法院于3月作出一审有罪判决,福州市法院于5月作出二审裁定,维持原判。该案依法从快从重的审判极大震慑了黑恶势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沟通会商,形成协调作战合力。全市检察机关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密切加强与同级纪委监委、公安、法院、司法等部门协作配合,理顺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全市两级检察院共会同相关单位召开个案协调、制度研拟、程序衔接等会议252场,出台相关规范性文件74份。同时,健全线索快速移送、双向反馈、规范管理等机制,强化内外协作,加强信息通报共享。全市检察机关在审查批捕、审查起诉和办理申诉中发现并移送涉黑涉恶线索391条,其中向纪委监委移送涉黑涉恶腐败线索152条,切实落实深挖彻查,铲除黑恶势力腐败问题和“保护伞”生存土壤。

“一建议”推动标本兼治

运用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铲除黑恶土壤。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提出的“办理一起案件,发一份检察建议、解决一类问题”重要指示精神,坚持把扫黑除恶与社会综合治理相结合,积极参与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综合治理,全市检察机关在专项斗争中共向有关单位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63份,促成相关行业堵漏建制、强化管理、严格执法,推动齐抓共管促进社会综合治理。

闽侯县检察院在办理一起涉黑案件中,发现一家司法鉴定中心违规出具鉴定意见,直接导致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头目逃脱法律责任,遂向该司法鉴定中心发出《检察建议书》,逐条梳理司法鉴定中心存在的问题,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司法鉴定中心存在鉴定人员无资质、签名代签、鉴定过程不规范、缺乏监督机制等问题及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意见,并提出规范用人和执业资质管理、落实签订人签章制度、规范鉴定行为、拓宽监督渠道、健全鉴定程序、加强鉴定队伍管理等六个方面建议。该检察建议一并抄送市司法局、省司法厅,省司法厅司鉴处提出责令该司法鉴定中心暂停林业物证鉴定业务,认真进行整改,待法院判决确认违法犯罪事实后启动行政处罚程序的意见。省司法厅因此部署全省司法鉴定行业开展司法鉴定执业内部专项对照检查整顿活动,有效提高鉴定队伍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从源头上防范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取得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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