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民法典|楼上厨房改厕所 楼下住户可起诉
2022-01-26 09:47:00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蔡秀明 我来说两句 |
福州晚报记者 叶智勤 日前,李某购买了某房屋,发现楼上住户在装修时改变房屋原户型,将厨房改为公共卫生间。入住后,李某在厨房做饭时经常听见管道的排水声,很不舒服。李某希望邻居将改为公卫的厨房恢复原状,该怎么办? □解析 福建闽众律师事务所马梦婷律师:李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邻居将改为公共卫生间的厨房恢复原状。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建筑物的业主对自己的专有部分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同时,业主的专有部分是建筑物的重要组成部分,业主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本案中,邻居将厨房改造成公共卫生间,不仅违反了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要求,亦有违公序良俗,给下层住户的居住生活造成不良影响,应恢复原状。 □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