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检察办案“跑”出加速度 创新启动危驾刑案48小时速裁程序
2023-03-24 18:05:24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学武 我来说两句 |
近日,闽侯县刑事速裁“云法庭”正式揭牌。闽侯县检察院根据相关规定,会同闽侯县政法各单位制定《闽侯县危险驾驶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实施细则(试行)》,依托闽侯县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全面启动了适用于认罪认罚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48小时速裁快速办理”工作程序。 日前,该速裁“云法庭”审结了全县首例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的洪某危险驾驶案。 该案中,公安机关经审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依法对洪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24小时内完成侦查取证工作后,移送闽侯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闽侯县检察院告知洪某相关的权利义务并依法对其进行讯问。洪某表示愿意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洪某接受检察院量刑建议,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洪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闽侯县法院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该案从侦查、起诉到审判,均适用“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制度,是闽侯首例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办理的案件。该案在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简化了工作流程,缩短了办案期限,大幅提高了诉讼效率,有效节约了司法资源。 据介绍,危险驾驶刑事案件“48小时速裁”,是指县公检法司等单位依托福建省政法协同平台、闽侯县公检法“云法庭”线上平台,快速办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危险驾驶犯罪案件,自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起,48小时内完成刑事诉讼流程的工作程序。 县政法机关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确保办案质量的前提下,通过简化工作流程,快速完成公安机关传唤犯罪嫌疑人、检察院提审、法院开庭等工作,极大减少了办案期限过长给当事人带来的不便,同时也有效解决了惩戒不及时、震慑力不强、教育效果不明显等问题,有力推动了基层案件繁简分流,缓解了基层办案压力,让有限的司法资源激发出更大效能。 从上述“云法庭”揭牌至今,闽侯县检察院适用该机制办理了危险驾驶案件5件(涉及5人),平均用时仅24小时,而改革前平均要用时7天。 |
相关阅读:
- [03-20] 闽侯洋里乡田垱村铺就乡村致富路
- [03-20] 福州闽侯:订单“开门红” 企业勇“上新”
- [03-15] 闽侯大湖乡岭头村:这份事业,甜上心头!
- [03-15] 闽侯:事关水质提升 县领导现场督导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