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日报 海峡都市报
海峡导报 石狮日报 晋江经济报
福建省政府新闻发布会 福建企业文化网
文明风网 国防教育网 妇联新闻 福建工会
报纸旧版 集团邮箱
报社传稿 远程访问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房产> 曝光新闻 > 正文
香江集团天津锦绣香江项目质量问题4年未解决
m.folksfolks.com 2012-03-30 10:32   来源:人民网-房产频道    我来说两句

  据了解,天津锦绣香江位于天津宝坻区,占地达3500余亩,是国务院批复的天津11个新城之一。项目由南方香江集团开发,开盘时开发商曾宣称将投资百亿将其打造成世界级休闲人居水城,很多买房者正是基于此最终选择了锦绣香江。

  这几年来,天津锦绣香江因质量问题遭多次曝光,然而最后都不了了之。吴先生向记者透露,他已联合数十名业主一起进行维权,集体向天津市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2010年至2011年我与众多业主在建委的组织下,多次与开发商进行协商要求整改,他们口头上答应解决问题,但实际并未理会。另外当初它们承诺的介绍一户免一年物业费,他已介绍许多户购买了房屋,对方非但不兑现承诺,反而多次起诉我补交拖欠物业费,同时还起诉名誉侵权并索赔20万赔偿。”吴先生说。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锦绣香江销售部负责人姜赞,他表示对此事并不是很清楚,具体需要问物业公司。对于该业主因物业费被起诉一事,姜赞认为房屋既然已经交付,业主理应按照合同规定缴纳物业费。

  在谈到房屋质量问题时,姜赞表示对事件的具体情况并不是很了解,因为接触的业主太多,具体是哪一位也没有任何印象。另外,他还强调由于自己长时间在外地工作,对这边的事情还不是很熟悉。

  锦绣香江物业公司负责人则表示,关于“介绍一户免一户物业费”的政策,具体要问销售那边。“它们可能将政策改了,具体活动还是有的。至于具体免多长时间,还是要看销售那边如何定的。”该负责人透露。

  那么,业主如果因为质量问题而拒绝收房,是否应缴纳物业费?

  北京高通律师事务所主任敬云川表示,如果业主在验房期间,对于房屋质量有争议,关键看他与开发商的买卖合同里有没有相关规定,如果在约定期限内开发商在整改上未达到业主要求的,业主可以籍此起诉。

责任编辑:黄惇亮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看房直通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