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出台楼市新政,个人新购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成品房,将被奖励合同价款的6‰。严厉的楼市调控下,地方救市政策为什么总能死灰复燃?财政出资奖励买房,这样的举措便宜了谁?又该不该被叫停?
据报道,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市房管局联合发布通知,要对个人购买成品住房进行奖励。
具体内容是,凡申请奖励的成品住房,必须是个人从房地产开发企业新购买的、而且在商品房销售许可证中写明为成品住房的商品住房。奖励办法将从今年7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在此期间,扬州市将对个人新购买的成品住房,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对购房人给予所购房屋合同价款6‰的奖励;90平方米以上、120平方米以下的,奖励5‰;120平方米及以上、144平方米以下的,奖励4‰。
新政一经发布,就引起了市场的高度关注。严厉的楼市调控下,地方救市政策为什么总是蠢蠢欲动?财政出资奖励买房,又该不该被叫停?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上海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发表了自己的观点。
这个政策规定的奖励方案,对于当地有实际购房需求的人群来说,优惠的幅度有多大?政策能在多大程度上起到鼓励作用?
杨红旭:可能很多人对这个文件存在误解,这个文件主要是针对装修房,有个概念叫"成品住宅",就是精装修房的意思,去年江苏省住建厅出的文件,要求各地推进成品住宅的建设实施意见。去年10月份,扬州市政府当天出了文件,要求推进这项工作,然后文件当中提到了对于成品住宅的开发建设房有些优惠,同时还规定了对于新购买成品住宅的购房者,也要给予一定的优惠。
这次是扬州市财政局和房管局联合推的政策,就是针对个人购买成品住宅的优惠政策,我个人认为这个政策主要是落实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推进装修房的落实细化意见,因为出台的时间节点处于现在非常复杂的楼市环境下,这样一出来很容易让人误以为是要救市。
其实我认为这个面比较小,因为在杭州、扬州这种城市,精装修房的比重非常小,应该不会超过20%.所以我觉得这还是一个定向宽松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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