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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新路开挖难禁 "不挖令"十余年来如虚设
m.folksfolks.com 2012-05-16 14:41  杨永敏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原因三:管线建设、使用维护情况复杂

采访中,一些城建人士表示,城市发展的历史欠债太多,使得现在的地下空间管理比较复杂。据介绍,早期城市对地下空间并没有管理,甚至没有审批,有些管线设施埋设很随意,而一些地下官网分布图缺失,这就给现在的地下空间管理造成困难。

“都做好计划了,几个部门一起施工,但是一个部门施工的时候,不小心碰到旧管网,原来还是小洞未见影响,过几天就爆发了,不得不修复,其他后续施工部门工期就受到了影响”,上述人士介绍,为了不影响整个路面的交通,修复期可能把破路部分路段恢复。但是,下一家单位来施工的时候,又不得不开挖,类似的重复开挖,让部门和管理单位也很为难。

此外,各部门地下管线的使用寿命不同,改建、修复的时间周期也不同,这也给破路管理造成一定的困难。仅以自来水管网为例,管网材料换了多代了,使用寿命也不同。“十几家单位,涉及面更是复杂,因此破路管理难度大。”

原因四:最高处罚不超2万,违规成本太低

根据《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占用或者超面积、超期限占用城市道路的,按每天每平方米处以十元以上三十元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二万元;未经批准挖掘城市道路的,处以挖掘修复费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但最高不得超过二万元;经批准但不按规定挖掘城市道路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力度比较轻”,上述人士表示,福州制定该规定已经十几年了,法规没有进行适时的调整,违规成本不高,使得一些施工单位违规破路。

破解一:政府建“共同沟”,避免多部门协调

采访中,业界建议,政府部门应该建设“共同沟”,避免多部门管理重复开挖的问题。据介绍,“共同沟”可由政府来出资建设,各部门可以租用政府的“共同沟”,这样政府就可以对各部门、对各单位使用管沟的空间进行管理。同时还有一个好处,管沟比较大,建成以后,很多单位施工可以在地下作业。

但是,目前在老城区和已经建设了地下管沟的区域,“共同沟”建设不现实,也是一种浪费。据了解,福州市已经请有关部门调研规划在一些新区建设“共同沟”的可行性。

破解二:制定年度破路计划,从严执法

据了解,为了避免重复开挖,去年起,福州市政工程管理部门开始制定破路年度计划,每年年底召集所有的地下管线部门,共同商量制定新一年的破路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以破路审批。

采访中,多位人士表示,法规制定了,关键要执行,有关执法部门要从严执法。“可以向社会公布违规破路施工的单位,加重一些处罚力度等措施,希望人大等部门加大破路执法的监督,避免法规沦为一纸空文。”

快刀短评

法规沦空文,谁之过?

破路施工扰民,浪费社会资源,危害众所周知,但是缘何法规禁止不了乱象呢?或许,建设单位有不得不破路施工的无奈和难处,建设主管部门也有因市民不满而面临的压力。但是,新规是否又会沦为一纸空文,现在还不得而知。

不过,有法规总比没有法规好,至少有关单位和有关执法部门在整顿乱象时,有法可依。但如果责罚轻了,违规成本太低,就难以杜绝违规现象。因此,希望主管部门、执法部门的执法力度要大一些。

责任编辑:黄惇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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