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建议,政府应建设这样的城市“共同沟”,避免多部门重复开挖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5月16日讯(记者 杨永敏)关注理由: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未满5年的,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未满3年的,不得申请挖掘城市道路……正在公开征求意见的福建省《城市道路占用与挖掘管理标准》,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关注。
据了解,福州市早在2000年就已出台类似规定,但是新路开膛破肚,道路重复开挖,仍是福州城建的顽疾,究竟问题的症结在哪里?是有关规定的操作性不强,执法不严,还是有其他原因呢?
原因一:地下管线多头管理,难协调
“在实际操作中,城市发展速度太快,规定的实际操作性不强”,福州一位城建业界人士表示,让福州建设部门最头疼的是,地下管线涉及单位和部门太多,要协调他们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开挖、建设,很有难度。
“福州的地下各类管线纵横交叉,错综复杂”,据介绍,福州地下市政管线有电力、照明、通信、广电、雨水、污水、给水、公安、部队、中水、燃气及其他用途的管线(含附属设施)等,涉及十几个管理单位和部门。“而且还有细分,通讯行业就有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运营商的线路,协调这些部门,并且保证这些部门在统一的时间内破路施工,比较难。”
原因二:城市发展快,有些规划跟不上
“理想的状态,新道路修建过一次后,数年内不要重复开挖,减少对路面交通影响,也是节约社会资源”,上述业界人士表示,过去几十年城市的发展,有些超出了规划的预期。
“原来电力三根电缆线就够了,现在要8根,原来自来水管道要三寸口径的,现在要六寸才能满足需求”,该人士表示,遇到类似的情况申请破路,有关部门还不得不批,因为电力和水等一旦不扩容,很多居民就遭遇断电、水压不足的情况。
据介绍,要保证新路不重复开挖,就得要求道路建设、地下管线必须做好规划,其所规划的容量尽量符合城市发展的步伐。“规划容量小了,就要扩容,规划容量大了,就是社会资源的浪费,这是一个技术系统难题”。
而对于城市发展而言,不断有新事物出现,有可能需要占用地下空间,就需要破路,而路面上也要配备一些新的设备,也需要破路施工。据了解,仅今年,福州市要设置咪表587个点、要在道路路口安装检测器300个,这都需要占道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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