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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网友问:租房没签合同 押金是否能够要得回
我想问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讯 今年3月底,刘先生在闽侯上街租了一间房子,4月1日入住,当时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到了4月底,由于工作变动,他决定搬离。他说,入住前给了房东600元押金,但房东以自己突然搬走违约为理由,不肯退押金。刘先生想问,自己要通过什么途径拿回这笔钱?
我来答
卓文彬福建闽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先生和房东之间虽然没有签订任何协议,但形成事实上的租赁关系。租客不租房子,正常情况下,要提前一个月告知,让房东有时间寻找下一个租客。在这点上,刘先生有错在先。不过房东也无权收取全部押金。由于是民事纠纷,刘先生报警的话,警方一般是不会受理。最好与房东协商,寻求退回一部分钱。如果房东不退,可以向法院起诉。
卓律师建议,租客在租房子的时候,一定要和房东签订有效的协议,这样遇到纠纷,才好明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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