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就此采访了香河县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一位刘姓副局长,他介绍说,因为开发商投资额到位,规划证等相关手续齐全,就发了预售证,之后该项目又更改面积、变更规划,所以又发了份预售证。
那么,开发商能否随意更改规划?记者查阅了相关法规,发现住建部的《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与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中提到,确需修改规划的,应进行专题论证或听证,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并将修改原因、草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十日。
而住建部关于《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的通知也要求,国有土地使用权一经出让或划拨,任何建设单位或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确定的容积率。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将容积率调整程序等内容在办公地点和政府网站上公开。
记者就此查阅了香河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发现此前确有一份简单公示,称香格今典项目容积率“由≤2.5调整为≤3.0”“公示时间(2011年8月9日至2011年8月15日)为七天”“逾期未提出意见的,将视为放弃权利”。然而,网站上该公示的发布日期却是2011年8月15日。
监管缘何沦为“备案”
如此“走过场”的公示有何意义?随意更改规划又有什么依据?带着疑问,记者来到香河县城乡规划局,一位叫马宁的负责人向记者反复强调,“项目是按国家技术规范审批的”,但对记者提出的能否改规划及修改的法规依据等问题,则始终避而不答。
记者又联系到香河县建设局相关负责人韩艳生,他解释称,只要有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的专项验收认可文件,项目即可通过验收,建设局不负责去具体审核和实地检测。即便规划有重大变更,但只要有规划等部门的审批,验收也没问题。
至于加盖楼层后的质量问题,这位负责人称,重大变更要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再经设计和图审部门验算,以确保不会产生问题。但只要相关证件齐全,就没理由阻止项目施工。韩艳生最后称,设计、图审、检测等都是市场行为,由市场各主体负责,政府部门的“监管”其实更多是种“抽查”“备案”。
对此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表示,根据相关法规,城市、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及时将依法变更后的规划通报同级土地主管部门并公示。如果公示环节执行有问题,利害人可以保存证据,并以申请行政复议等方式维权。
陈国强称,其实在基层,开发商随意修改规划,规划部门与之配合,使规划得以短时间通过,此类事件很多。修改规划必须依法进行,并加强监督。而北京中原地产市场研究部总监张大伟也认为,一些基层部门对修改规划把关并不严密,这无疑给部分开发商变相输送利益,造成市场不公,同时也遗留了质量隐患。(记者舒静刘德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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