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机构日前对全国35个大中城市房价收入比进行的统计显示,2012年这些城市房价收入比接近合理区间的上限,总体房价收入比略偏高,预计2013年这一比例还会有所上升。
北上广深房价收入比出现分化,2012年,北京、上海、广州、深圳4个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排名前列,但和上年相比,北京和广州两市房价收入比上升,而上海和深圳两市房价收入比下降,原因主要是商品住宅成交均价走势出现了分化,2012年,北京和广州同比分别上涨6.7%和5.4%,上海则仅涨3.1%,而深圳更是大幅下降8.9%。其中厦门以11.5排名第6,也就是说,厦门一个家庭不吃不喝买套房需要11.5年。另外,报告还指出,剔除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厦门的房价收入比为12.0。
整体上看,35个大中城市的房价收入比呈现三个态势:一是呈现出东、中、西梯度递减的态势,且相差幅度较大;二是一线城市明显高于二线城市,北京、深圳、上海、广州分列第一、二、四、八位;三是经济发达城市高于经济欠发达城市。
什么是房价收入比?
所谓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以北京为例:2009年一套4环以内普通两居室新房80平米,按疯狂涨价后单价2万5千元计算,平均200万左右;若以工作五年的中产阶级家庭为单位买房,假设夫妇月工资为2000元,则家庭月收入达到4000元,年收入为4.8万元。这样房价收入比则为40,严重偏离合理的房价收入比,标准为4到6之间。房价偏高,房地产可能存在泡沫,高出越多,则存在泡沫的可能性越大,泡沫也就越大。经过粗略计算,35个城市均值为8.3,也就是说这35个城市楼市普遍存在泡沫。
房价收入比与房价的关系?
房价收入比又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指标,只能大致描述一个城市的家庭收入与房价之间的关系,通过不同年份的房价收入比,就可以看出这个城市居民购买住宅的支付能力是提高了还是下降了(北京近年的房价收入比呈现逐年下降的趋势)。很难说明房价收入比高了人们就不买住宅、或房价收入比低了人们就都去购买住宅,因为这里还有一个购房消费(或投资)倾向问题,也就是说居民家庭愿意拿出多少比例的家庭收入去用于购房支出,而影响居民消费(或投资)倾向的因素就太多太复杂了。也就是说,当房价收入比下降时,如果居民不愿意花钱去买住宅,仍然可以简单地归结为“房价高”,这显然是不合理的。
房价收入比受政府住房政策、住宅产业政策和土地使用政策的影响和调控。中国目前具有社会转型、经济转轨时期的特点,其房价收入比和住房自有化率带有东欧国家的特点,因为住宅价格很快市场化了,但居民家庭的收入却要逐步市场化,即便是当前的住房自有化率比较高,也是原公有住房短期内转化的结果。西方国家的经验告诉了我们一个并不深奥的道理,买房和租房,都是住房消费的形式,为什么一定要买房住才“正确”呢?中国在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为了把住房作为消费品推向市场,采取了出售公有住房的政策,这无疑是非常正确的。但公有住房出售基本结束后,是否就应该还住房消费以本来面目了呢?我认为是时候了,买房住和租房住都是住房消费的合理形式,并没有绝对的好坏之分。返回腾讯网首页>>
(腾讯房产厦门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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