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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土地股份合作 促进农村土地流转更加标准化

house.fjsen.com        2013-11-15 09:17       吴福明 来源:证券时报        我来说两句

土地股份合作社的

主要风险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不仅是资金化土地流转的方式之一,而且也是未来农村集体组织的发展方向之一。在初期离不开农村基层行政力量的扶持,但长远应按市场化来运行,以减少干预带来的管理决策与财务风险。除此而外,农村土地股份合作模式还存在亟待解决的两大风险。

其一是经营风险可能导致的农民失地风险。显然,土地合作社的规模化经营带来的风险远大于家庭承包经营。这种风险主要包括自然灾害带来的来自于生产过程风险,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及契约风险。一旦土地合作社因经营不善或自然风险而出现亏损,资不抵债,作为其资产之一的农地有可能用于抵债,国内此类事件时有发生。届时,不仅合作社对农民的承诺将很难兑现,而且入股农民的社会保障也会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

其二是股份不能流通与抵押而导致的流动性两难风险。如果社员因退股而退地,势必影响土地规模的完整体性而不利于流转,土地合作社因此面临潜在经营风险;但不允许退股,农民利益又难以保证。

完善土地股份合作

第一、加强立法,做实农民土地承包权。土地股份合作制度探索20多年,目前国家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的规定只有《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临时性法规,缺乏国家层面的立法。没有法律保障的土地入股将使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资金化难以真正实现。

第二、规范农地流转行为,细化土地流转政策。政府应严格约束工商资本下乡导致的“非农化”与“非粮化”行为,保证参股农民的权益与国家粮食安全。

第三、建立土地流转保证金制度和土地流转风险基金制度,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保证金应由土地受让者缴纳。风险基金应该由政府财政和土地受让方共同出资,防止企业破产而损害农民利益,保障土地流转中农民的收益权。

第四、国家应加大对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扶持力度。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与农民权益的保障息息相关,而农业生产经营风险大,投资回报率低,政府对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扶持责无旁贷。国家应在财政与金融及税收等政策给予支持。

第五、土地股份合作社之间应加强联合,大力发展农村合作金融与土地金融,增加资金供给,从源头上缓解资金短缺的矛盾。同时引入信托工具,促进土地流转更加标准化与规范化,从而推进土地资金化与城乡一体化的进程。 (作者系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博士)

责任编辑:肖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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