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厦门农村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有望“两证合一”
东南网11月8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思亲/文 张向阳/图)明年下半年,厦门有望实现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书“两证合一”,从而为权属人颁发统一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昨日,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卢海林总规划师在接听市长专线时透露,目前,此政策正在研究起草规范性文件,有望于明年下半年制定实施细则。 同时,明年厦门还将试点不动产统一登记,而农村房屋融资抵押备案相关办法也已于本月正式实施,若4个农村房屋融资抵押试点镇试点效果良好,则有望在全市推开。 “两证合一”细则有望明年出 卢海林介绍,厦门于1997年开始在城镇国有土地范围内实行“两证合一”,到现在,城镇土地已实现土地和房屋两本证书合为统一的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不过,和全国大多数城市一样,对于农村土地房屋,厦门一直在分别颁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和农村房屋所有权证书两本证书。卢海林透露,明年,厦门计划实现农村土地房屋“两证合一”。“目前正在进行前期研究,起草一些规范性的东西。”卢海林说,厦门这项制度的实行,还需要等到明年6月底前,国家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后,再根据条例内容来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卢海林表示,“两证合一”后,在办理相关事项时就不用再跑两个不同的部门,“而是去统一的地方办理,会更加方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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