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商业银行要优先满足个人首次购买普通住房贷款需求,不压单、不压贷。异地购房者可以在购房所在地商业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各商业银行应当支持。
对在建或已预售的房地产项目出现资金风险的,建立政府、房企、银行、承建商的合作协调机制,通过重组等手段实施帮扶,促进项目建成销售,化解风险。
支持开发商调整价格
《意见》要求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商品房预售许可部门对预售价格变动幅度不进行限制,物价部门对商品房预售价格及其变动幅度不进行备案。
对于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变化,在不变更容积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并满足停车位等公共配套设施的情况下,作出的户型调整,规划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审批。
商品房预售许可条件中“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界定为:中高层及以下(即九层及以下)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二层,高层(即十层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一层,超高层(即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上)建筑主体施工形象进度达到地面±0.00。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无需提供建设部门和国土部门认定的资金投入证明。
我市还支持房地产企业适应市场形势,相应作出价格调整。
政府拟收储商品房
作为保障房
我市将实行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提供优惠租赁价格的保障性住房,面向城镇低收入和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逐步将符合一定条件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稳步扩大住房保障对城镇常住人口的覆盖面;探索完善租赁补贴(租金减免)制度,通过发放租赁补贴或实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减免,增强保障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
我市将探索政府收储商品住房作为保障性住房的模式,以有效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
各县(市)土地部门要根据本地商品住房库存量和市场供求变化情况,合理确定商品住宅用地供应量,按计划有节奏地均衡投放;针对市场变化情况,不再将捆绑配建星级酒店作为出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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